400-0618-206
石油干洗机相关标准
发布日期:2021-12-22 来源:前言
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安全参考了ISO 10472-1:1997《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ISO 8230:1997《四氯乙烯干洗机的安全要求》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洗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小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蓬洗涤设备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寿杰、张守胜,
本标准首次发布
石油干洗机
1、范围
本标规定了石油干洗机的术语、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木标准适用于使用石油类溶剂为洗涤剂的干洗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T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68-1996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3785-1983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5226.1-1996 机械安全 机械电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术条件
ISO 10472-1:1997 工业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石油干洗机
使用石油的派生液体作为洗涤溶剂的洗机,亦称可燃性溶剂干洗机。
3.2 封闭式石油干洗机
有回收系统,没有外排废气的石油干洗机。
3.3 开启式石油干洗机
有烘干系统或有回收系统,但外排废气的石油于洗机。
3.4 分体式石油干洗机
无烘干回收系统的石油干洗机。
4、产品分类和标记
4.1分类
4.1.1按自动化程度分
a) 全自动石油洗机(用拼音字母“Q”表示);
b)普通型石油干洗机(不表示)。
4.1.2按结构方式分
a)开启式石油干洗机(不表示);
b)封闭式石油干洗机(用拼音字母“F”表示);
c)分体式石油干洗机(用拼音字母“T”表示)。
4.1.3按加热方式分
a)蒸汽加热(用拼音字母“Z”表示);
b)电加热(用拼音字母“D”表示)。
4.2标记
5、要求
5.1使用环境
a)海拔不超过3000m;
b)周围环境温度0℃~40℃;
c)当环境温度为25℃时,空气的相对湿度95%以下。
5.2性能指标
5.2.1洗净度
目视法:经干洗后的衣物应明显除去油污斑痕,打衣物无尘埃。
5.2.2洗涤剂耗量与额定洗涤容量之比
a)分体式石油干洗机不大于15%;
b)开启式石油干洗机不大于10%;
c)封闭式石油干洗机不大于5%。
5.2.3蒸馏速率
a)只可以在运行过程中进行蒸馏的石油干洗机蒸馏速率大于2.5L/(h·kg);
b)在任何状态下都可以进行蒸馏的石油干洗机蒸馏速率大于1l/(h·kg)。
5.2.4过滤器过滤能力
经过滤后的溶剂应清澈透明。
5.2.5过滤速率不小于2.5L/(min·kg)。
5.2.6脱剂率
a)封闭式、开启式石油干洗机不大于50%;
b)分体式石油干洗机不大于15%。
5.2.7能耗
应符合表1要求。
5.2.8 容积载荷比
a)封闭式、开启式石油干洗机大于17;
b)分体式石油干洗机大于10。
5.3噪声
石油洗机噪声不大于80dB(A)。
5.4安全要求
石油干洗机的安全应符合ISO 10472-1:1997中5.1.1~5.1.6和GB/T 5226.1-1996的要求。
5.4.1在室温下,机器的带电体与外露非带电金属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ΜΩ。
5.4.2带电体与外露非带电金属之间应能承受1min的电气强度试验,而不发生闪络或击穿现象。
5.4.3接地保护性能
a)在机器易见部位,应设接地端子,并有接地标志;
b)接地电阻不大于0.1Ω;
c)接地端子应采用黄铜或铜合金材料制成,直径按表2的规定;
d)接地导线的绝缘表面颜色应为黄绿双色。
5.4.4干洗机应适应电压波动的要求
当电源电压在额定值×(1±10%)范围波动时,应能正常工作。
5.4.5烘干系统应有保护装置。当温度超过额定值时,应能自动切断热源或释放压力。
5.4.6装料门应有门锁保护装置。门未关闭时,机器不能启动。打开装料门,风机自动启动。
5.4.7冷却系统应有供水保护装置,无冷却水不允许运行。
5.4.8干洗机洗涤系统运行应有防爆炸的措施
a)抽真空应达到机器中气体中的含氧量不能导致机器爆炸的真空压力,当真空压力高于保护力时,抽真空装置自动运行,并要有一个最高保护压力,当系统压力高于最高保护压力时机器自动停机;
b)向洗涤系统注入惰性气体,达到阻止气体爆炸的含氧量;
c)其他方法。
5.4.9封闭式干洗机蒸系统运行应有防爆炸的
a)抽真空应达到机器中气体中的含氧量不能导致机器炸的真空压力,当真空压力保护压力时,抽真空装置自动运行;
b)向洗涤系统注入相性气体,达到阻止气体爆炸的含氧量;
c)其他方法。
5.4.10其他安全措施
a)向用户推荐和使用闪点高的石油溶剂;
b)在说明书中警告用户在使用时远离明火。
5.5 装配要求
5.5.1整机结构应有足够的刚度,在高速脱剂时不应产生过大的震动或变形。
5.5.2装配件上的紧固件应牢固可靠,不得有任间松动。
5.5.3导线绝缘良好接线安全可靠,导线松紧度适当,路系统不应渗漏。
5.5.4洗涤转笼与被洗涤衣物相接触的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5.6运行性能
5.6.1工作运行过程中,应动作正确,灵活可靠,运转平稳,无异常现象。
5.6.2各指示仪表应指示准确,各自动控制装置动应安全可靠。
5.7材料要求
5.7.1蒸馏腔体、转笼和过滤元件等应选用耐溶剂腐性的材料制造。
5.7.2钢铁件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5.8外观质量
5.8.1涂漆件的涂饰层应附着牢固,色泽均匀,可见部位应无明显流痕、起泡、剥落等现象。
5.8.2电镀件的镀层应牢固,表面光滑,无锈蚀和擦伤现象。
5.8.3黑色氧化件不应有锈蚀、花斑等缺陷。
5.8.4铭牌应端正牢固地置于机器明显处,标志应清晰、完整。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及试验仪表、仪器
a)环境温度(20+5)℃,空气的相对湿度95%以下;
b)试验衡器的精度1%;
c)秒表精度0.01s;
d)试验温度和相对湿度的干湿球温度计,应准确到1℃。
6.2性能指标
6.2.1洗净度
目视法:选择4对污垢度基本相同的毛料单衣,做好标记,将4对中的各1件进正常洗涤,目视比较洗涤效果。
6.2.2洗涤剂耗量
6.2.2.1试验条件
a)彻底清洁过滤器,并填充干净的洗涤剂;
b)在洗涤缸中注入新的洗涤剂
c)拆开从干净冷凝器至水分离器的管道,并用工艺水分离器收集溶剂。
6.2.2.2试验仪器
测定质量的衡器,精度为1%。
6.2.2.3试验步骤
a)干机准备在测试前,进行空机烘干15min;
b)空壁残测定 干机后,进行空机(不装洗涤物)过滤器回路洗涤15min,排放2min,脱干5min,烘干18min,在水分离器出口测定回收溶剂量G1;
c)衣物残存溶剂测定按6.2.6脱剂率试验方法,测定经脱剂后衣物上残存的溶剂质量G2。对分体式洗机,G2就是洗涤剂耗量;
d)烘干回收测定,在进行c)项测定后,当即进行烘干回收试验,进行烘25min,按说明5规定设定烘干温度,说明书中未规定的按70℃;用工艺水分离器(装填纯溶剂和水至临界分离状态)将收集到的溶剂进行油水分离,并对分离后的溶剂称质量得到烘干器的溶剂量G3;
e)洗涤剂耗量按公式(1)计算。
式中:
A—洗涤剂耗,%;
G—被洗涤的干衣物质量,kg;
G1一空壁残存洗涤剂质量,kg;
G2一烘干前衣物残存洗涤剂质量,kg;
G3一回收的洗涤剂质量,kg;
f)重复试验三次,取平均值为干洗机的洗涤剂耗量。
6.2.3蒸馏速率
6.2.3.1试验条件
a)彻底清除蒸馏器内的污垢杂物;
b)蒸馏器、冷凝器、水分离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机器处于非运行状态;
d)蒸汽压力0.5MPa。
6.2.3.2试验仪器
a)测定质量的衡器,精度为中等标准度,计量单位以kg为单位;
b)秒表精度为0.01s;
6.2.3.3试验步骤
a)按说明书的操作程序做好蒸馏准备,并保证溶剂量能够连续蒸1h;
b)按操作说明书进行蒸馏运行,按接通蒸汽开始计时,蒸馏运行1h,记取流出水分离器的洗涤剂质量;
b) 蒸馏速率按公式(2)计算。
式中:
Vz—蒸馏速率,L/(h·kg);
G1—蒸馏出的洗涤溶剂质量,kg;
ρ—洗涤剂密度,kg/dm3;
T—蒸的测定时间,h;
G—洗机的额定洗涤容量,kg。
d)重复试验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干洗机的蒸馏速率。
6.2.4过滤能力
6.2.4.1试验条件
a)彻底清洗过滤器;
b)利用已经工作过的脏溶剂试验。
6.2.4.2试验仪器
a)测定质量衡器精度为中等准确精度;
b)秒表精度为0.01s。
6.2.4.3试验步
a)过滤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b)用溶剂泵泵入足够经过滤循环的清洁溶剂至储液箱,开始泵循环;
c)用过滤器回路进行溶剂循环;
d)从泵循环试镜中观察溶剂中的滤清状态;
e)经过15min的时间,试镜中的溶剂应为清澈透明状。
6.2.5过滤速率
6.2.5.1试验条件
过滤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2.5.2试验仪器
a)测定质量衡器,精度为中等精确度,计量单位以kg表示;
b)秒表精度为0.01s。
6.2.5.3试验步骤
a)干净洗涤剂泵入过滤器,测量过滤器上部出口流出的洗涤剂质量,记取30s流量;
b)过滤速率按公式(3)计算。
式中:
Vg—过滤速率,L/(min·kg);
G2—过滤的洗涤溶剂质量,kg;
ρ—洗涤剂密度,kg/dm3;
G—干洗机的额定洗涤容量,kg。
c) 重复试验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石油洗机的过滤速率。
6.2.6 脱剂率
6.2.6.1试验条件
清洁干燥的毛料单衣。
6.2.6.2试验仪器
a)测定质量衡器,精度为中等准确精度,计量单位以kg表示;
b)秒表精度为0.01s。
6.2.6.3试验步骤
a)按额定洗涤容量将物料装入转笼,按自动程序到脱剂过程,并同时开始计时5min内完成;
b)转笼停稳后,立即取出衣物称重,并在5min内完成;
c)脱剂率按公式(4)计算。
式中:
ŋ—脱剂率,%;
G3—衣物质量,kg;
G4—经脱剂后的衣物质量,kg;
d)重复试验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干洗机的脱剂率。
6.2.7能耗
按以下规定检测
6.2.7.1试验条件
a)水温:(17±5)℃:水压:大于0.12MPa;
b)按规定洗涤容量装料(毛衣单衣);
c)按标准程序洗涤。
6.2.7.2试验仪器
)湿式水表 士2%;
b)温度计0℃~50℃;
c)三相有功电度表2.5级;
d)电流互感0.5级;
e)试验衡器 精度为中等准确度,计量单位以kg表示;
F)蒸汽流量计。
6.2.7.3燕汽耗量
试验一个循环的蒸汽用量,按公式(5)计算。
式中:
Q—洗涤每千克衣物的蒸汽耗量,kg/kg;
Q1—洗涤一个循环的总耗蒸汽量,kg;
G—于洗机额定洗涤容量,kg。
6.2.7.4电能耗量
试验一个循环的总电耗,按公式(6)计算,
式中:
W—洗涤每千克物所耗的电能,kw·h/kg;
W1—洗涤一个循环的总耗电量,kw·h;
G—干洗机额定洗涤容量,kg。
6.2.7.5所有的能重复试验二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为干洗机的能耗值。
6.2.8载荷比
查阅图纸计算载荷比,按公式(7)计算。
式中
ε—载荷比,L/kg;
V—机器转笼容积,L;
G—额定容量,kg。
6.3噪声
6.3.1试验条件
a)试验仪器应使用GB/T 3785-1983中规定的Ⅱ型或Ⅱ型以上的声级计或准确度相当的其他试验仪器;
b)试验环境要求按GB/T 3768-1996第3章;
c)试验时以最高转速负荷运转。
6.3.2试验方法
声级计高度1.2m,在机器外形尺寸中心线处,离机器轮廓1m,分别试验机器前、后、左右四点的噪声值,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机器噪声值。
6.4安全
6.4.1绝缘电阻
在带电体与外露非带电金属或接地端子之间用500V兆欧表测试绝缘电阻,应符合5,4.1。
6.4.2电气强度
用高压测试仪对机器的带电体与外露带电金属之间施以50Hz正弦波、1500V(工频电压不大于250V)或工频电压为两倍额定电压加1000V(工频电压大于250V)、历时1min的电气强度试验,显示屏和变频器电路除外,应符合5.4.2要求。
6.4.3接地保护性能
a) 目测和测量接地端子,应符合5.4.3a)、c)、d的规定;
b)用接地电阻仪,在接地端子与外露非带电金属之测量接地电阻,应符合5.4.3 b)的规定。
6.4.4电压波动
用调压器改变供电电压,在额定值×(1+10%)时,干洗机应符合5.4.4要求。
6.4.5机器空载运行,目测各种保护装,应符合5.4.5、5.4.6、5.4.7、5.4.8、5.4.9、5.4.10的要求。
6.5装配要求
在机器运转过程中,目视应符合5.5的要求,并用丝绸尼龙丝擦拭转笼内与洗涤衣物接触的任何部位表面,应无任何扯夹或勾丝现象。
6.6运行
6.6.1空载
模拟洗涤循环的程序,手动和自动各运行1次,应符合5.6的要求。
6.6.2负载
以额定洗涤容量装料,自动完成整个洗涤循环出厂检验时,应无故障连续试验3个洗涤循环;型式试验时,应无故障连续试验15个洗涤循环,均应符合5.6的要求。
8.7材料要求
目视试验,应符合5.7的要求。
6.8外观质量
目视试验,应符合5.8的要求。
7、检验规则
7.1每批产品须经制造厂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明书后方能出厂。
7.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检验项目为5.3、5.4.1、5.4.3、5.4.4、5.4.5、5.4.6、5.5、5.6、5.7。
7.2.2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的全部内容。
7.2.2.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或若产品转厂时;
b)正常生产时,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过程中,每18个月进行一次;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复生产时;
e)国家(行业)质量监检测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2型式检验样木应在连续生产批中随机抽取,批产品在20台以内抽取1向,20台以上(含20台)抽取2台。
7.2.2.3型式检验时,如安全性能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其余项目如有不格项目,应加倍抽样检验不合格项目,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每台产品应具备铭牌、标志和随机文件。
8.1.1铭牌上应清晰地标出以下内容
a)注册商标;
b)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
d)主要技术参数;
e)制造商名称及详细地址;
f)制造日期;
g)出厂编号;
h)产品标准编号;
l)使用溶剂的最低闪点。
8.1.2标志
对易危害人身全全和易导致使用不当的地应有警示标志或警标警告标示。
8.1.3随机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其他应有的技术文件。
8.2包装
8.2.1产品应用牢固的包装箱包装,并有防潮保护措施。
8.2.2包装箱应保证在正常运输和保管条件下,不致因颠震、装卸、受潮和侵入灰尘,而使机器受到损伤。
8.2.3在包装前,应对机器不涂镀的外露金属表面涂刷防锈剂
8.2.4另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8.2.5包装箱上应包括如下内容:
a)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0规定;
b)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1986规定.
8.3运输
产品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颠震及剧烈的冲击。
8.4贮存
产品装箱后,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产品从出厂日期起,超过六个月应开箱做防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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